12月6日下午,校党委召开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12月份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体校领导,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以及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处、学工部(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夏良玉主持学习会。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必将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夏良玉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要求,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策,是将新党章等党内法规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要统筹安排,把学习《条例》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反复系统学习,真正熟悉掌握《条例》内容。深入学习,结合个人思想实际,融会贯通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要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自信”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条例》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找差距、补短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守纪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增强师德师风建设,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条例》的贯彻落实上,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多打招呼、多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要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师生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使党员干部坚决守住底线,使党的纪律真正铭刻于心,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校纪委书记张胜泉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的意见,深刻解读了《条例》精神。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及二级党委书记代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依次谈认识体会和学习心得。